關於開展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評定工作的通知
評定工作的通知
依據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16年秋季學期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及經費指標的通知》(蘇財教【2016】143號)、《關於下達2016-2017學年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及經費指標的通知》(蘇財教【2016】160號)及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我院正式啟動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工作。
為保證有限的資助經費使用合理規範,評審過程中要註意以下兩點:1、 參評勵誌獎學金、助學金的學生必須經過困難生認定;2、盡可能擴大受助面,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不集中於同一人。
望負責具體評定工作的輔導員和學管科長遵照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組織好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布置如下:
一、第一階段工作
(一)任務: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定申報
(二)時間🤿:2016年10月14日—10月29日
(三)指標分配
為保證有限的資助經費使用合理規範,評審過程中要註意以下兩點:1、 參評勵誌獎學金、助學金的學生必須經過困難生認定;2、盡可能擴大受助面,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不集中於同一人。
望負責具體評定工作的輔導員和學管科長遵照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組織好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布置如下:
一、第一階段工作
(一)任務: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定申報
(二)時間🤿:2016年10月14日—10月29日
(三)指標分配
系名 | 國家勵誌獎學金(單位🥧:人) |
信息設計系 | 8 |
互聯網金融系 | 10 |
網絡營銷系 | 5 |
合計 | 23 |
(四)具體安排
1🍇、各系依據學生處下達指標確定國家勵誌獎學金推薦候選人。
2🫸🏿🪧、各系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個人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做好系部內公示工作🦠。
3🚘、各系完成公示工作🤚,向學生處上交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及電子匯總表。
4🤛🏿👨🦱、學生處審核各系推薦名單後💁🏽♀️,將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公示。
6、公示無異議後各系部登陸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7、學生處審核並上報江蘇省教育廳。
二👦、第二階段工作
(一)任務:國家助學金評定申報
(二)時間:2016年10月14日—11月20日
(三)指標分配
1🍇、各系依據學生處下達指標確定國家勵誌獎學金推薦候選人。
2🫸🏿🪧、各系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個人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做好系部內公示工作🦠。
3🚘、各系完成公示工作🤚,向學生處上交所有紙質申報材料及電子匯總表。
4🤛🏿👨🦱、學生處審核各系推薦名單後💁🏽♀️,將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公示。
6、公示無異議後各系部登陸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7、學生處審核並上報江蘇省教育廳。
二👦、第二階段工作
(一)任務:國家助學金評定申報
(二)時間:2016年10月14日—11月20日
(三)指標分配
系 | 資助金額(萬元) | 資助人數(人) | 人數(2千) | 人數(3千) | 人數(4千) |
信息設計系 | 12.1 | 42 | 16 | 15 | 11 |
互聯網金融系 | 14.4 | 52 | 24 | 16 | 12 |
網絡營銷系 | 9.8 | 35 | 16 | 10 | 9 |
公共基礎系 | 7.5 | 26 | 11 | 7 | 8 |
合計 | 43.8 | 155 | 67 | 48 | 40 |
附註:在保證總資助金額不變的情況下,各系部在具體評定過程中可根據系部實際貧困學生情況對三個資助檔位的人數做微調,並將調整結果報至學生處👩🏻🍳。
(四)具體安排
1、10月30日之前,完成系部助學金評審工作。
2🈂️、11月5號之前,完成系部公示工作🙋♀️👩🦼➡️。
3、11月7日,系部公示無異議後🧑🏽🎄❤️,向學生處上報紙質材料(個人申請🐥,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電子匯總表🦢,同時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平臺申報獲助學生情況(暫時不需要點擊上報高校);
4、11月7-10日,學生處審核各系上報的材料🧑🏼🚒;
5🔁🕵🏼♀️、11月11-15日,在全院公示《2015-2016學年國家助學金推薦公示名單》🧗♀️;
6🧜♀️、11月16-19日👨🏽🦰,各系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平臺審核獲助學生情況,確定無誤後點擊上報高校📙;
7、11月20日,向省教育廳上報相關資料🗂。
望各系遵照以上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附件🔴:
1☮️、2016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2015年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
(四)具體安排
1、10月30日之前,完成系部助學金評審工作。
2🈂️、11月5號之前,完成系部公示工作🙋♀️👩🦼➡️。
3、11月7日,系部公示無異議後🧑🏽🎄❤️,向學生處上報紙質材料(個人申請🐥,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電子匯總表🦢,同時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平臺申報獲助學生情況(暫時不需要點擊上報高校);
4、11月7-10日,學生處審核各系上報的材料🧑🏼🚒;
5🔁🕵🏼♀️、11月11-15日,在全院公示《2015-2016學年國家助學金推薦公示名單》🧗♀️;
6🧜♀️、11月16-19日👨🏽🦰,各系在江蘇省學生資助平臺審核獲助學生情況,確定無誤後點擊上報高校📙;
7、11月20日,向省教育廳上報相關資料🗂。
望各系遵照以上安排,部署相關工作。
附件🔴:
1☮️、2016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2015年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
學生處
2016年10月14日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