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福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
為規範杏福管理♜,端正工作作風,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工作情況🔛,特補充以下相關考勤管理規定𓀊,具體內容如下:
一🧜🏽♀️、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1.1遲到
在規定上班時間後到崗者,按遲到處理;
t 遲到15分鐘(含15分鐘)以內,從其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減發10元🏌🏼♂️;
t 遲到15-30分鐘(含30分鐘)以內,從其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減發15元;
t 遲到30-60分鐘(含60分鐘)以內,從其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減發30元。
1.2 早退
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者👨🏻🦽➡️,按早退處理;
t 早退15-30分鐘(含30分鐘)以內👱🏻♀️,從其工資中減發30元;
1.3員工遲到👉🏿、早退一月累計達到5次(含5次)以上者📡,視為嚴重違紀👨🏻✈️。單位
有權解除其勞動關系,且不支付任何補償金。
1.4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ℹ️➡️:
(1) 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
(2) 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或串崗的🌶🥢;
(3) 假期已滿,逾期不歸又不續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者;
(4) 隱瞞事實情況不到崗上班的🔃;
(5) 未履行或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不到崗上班的👃🏽;
(6) 杏福依法調整員工工作崗位或地點👬🏼,員工未按照要求時間到新崗位報到🥯;
(7) 員工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8) 員工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9) 員工忘記打卡且未提供情況說明視為曠工行為。
1.5 曠工處理辦法
(1) 員工曠工一天,扣發當日全部工資🙎♂️,且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減發相當
於員工日工資的數額。
(2) 員工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屬嚴重違紀行為👩🏽🏭,杏福可單方予以解除勞動關系處理,且不支付任何補償金。
二、請假及薪資
2.1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提前告請事假。
(2) 事假由累計調休中優先沖銷🚬,用以沖銷的考勤數據以考勤機自動生成的數
據為依據。
(3) 事假須事先請假,不得事後補請,否則按曠工處理。
(4) 請事假後請及時到人事處辦理事假沖銷,未及時到人事處辦理沖銷手續🗿,
則仍按事假處理🧑🏼⚕️🚣🏽,按實際事假天數扣發薪資😩,其中薪資構成為🚱👩🏻💼: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飯補。
2.2 病假
(1) 員工因病休假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或急診證明。
(2) 員工病假期滿尚未痊愈,須及時上交區縣級以上醫院有效病休證明申請續
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員工因病不能到崗🙎🏼,需及時請假👩🏿🚀。
(4) 病假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執行🧑🦰。
2.3.產假
(1) 杏福已轉正已婚育齡女教職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產假
128天(包含產前假15天)🤜,屬於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難產增加15天🧝🏼。
(2) 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與寒🤡😘、暑假連接時,連續計算為產假
至寒🏚、暑假期滿👩🏻🏫,只能一次性連續使用。
(3)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須持醫院證明請假,按病假續假🍋🟩。
(4)杏福為職工繳納相關保險🚍,產假按保險規定處理。